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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组第一轮督导巡查整改情况公示(二):...

为切实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在总结市直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医疗卫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9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联合创设市级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工作机制。2014年10月14日起,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组首轮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启东中学、南通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了督导巡查,共发现具体问题106个,提出工作建议22条。各被督导巡查单位高度重视督导巡查反馈意见,按照具体化、责任化、节点化要求,采取扎实举措,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

为确保整改效果,现将江苏省启东中学落实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215268。

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

江苏省启东中学督导巡查整改情况公示

一、廉洁从政(教)方面

(一)关于领导干部存在特权的问题。

1.关于在向高校推荐优秀学生过程中存在搞特权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启东中学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方案》。坚持信息公开,做到推荐高校、推荐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推荐工作过程中请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请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全程参与,并请新闻媒体报道,接受社会监督。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关于存在提拔任用校领导亲属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已经作了整改,相关校领导已调离启东中学。学校今后将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精神及有关规定选拔使用干部。

(二)关于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1.关于启东中学运动场地塑胶跑道工程存在转包行为的问题。

负责此项工程的负责人提供了承建公司出具的收款委托书,转付第三方、第四方、第五方的是黄沙石子材料的费用、进行绿化施工的费用、联合投标人建设费等,确属不规范操作。学校财务将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程合同签订中严格规范工程款的列支条款,严格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杜绝再次出现工程款违规支付现象。

2.关于数字化校园工程结算中使用不合法票据做账的问题。

经启东中学财务人员与启东地税稽查人员核查,该工程结算结果真实,因原始发票遗失,才采取复制存根联入账的做法。

3.关于人才公寓、学术交流中心、折桂中学改建等工程施工招标有意抬高资质等级等问题。

学校出发点是为了请到高资质的施工队伍,在拟定招标文件时提出了抬高资质等级的要求。今后一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

4.关于不招标就选定设计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关于设计和招标代理单位确定,启东中学的学术交流中心项目2007年立项,人才公寓项目2010年立项,学校在启东市政府有关规定出台前就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了代理协议书。

关于工程的施工招投标。今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5.关于规章制度缺失,学校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变动频繁,部分工程档案资料遗失的问题。

已指定专职人员参与学校工程管理,并于本学期结束前做好对现有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尽全力完善现有资料。学校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6.关于启东中学以工程承包人借款的形式在折桂中学预付工程款并长期挂账的问题。

启东中学运动场地工程已审计结束,2014年12月26日已将工程结算款转付给启东市折桂中学,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入账。对其余挂账的工程借款,学校工程管理人员正协助施工方、监理方共同完成结算审计工作,尽快完成挂账借款的归还工作。今后,工程结算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项,杜绝以借款形式挂账支付。

(三)关于资金资产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

1.关于合作办学收入不及时到账的问题。

国际部合作办学应收费用2014年学校的分成收入已于2014年12月26日到账。今后将严格按协议先收取学校应收的分成,每年最晚不迟于10月份到账。

2.关于离岗创收人员管理费收取不及时的问题。

相关应缴管理费余款已于2014年12月31日缴到学校账户。

3.关于产权属启东中学(地处折桂中学)出租门面房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督导巡查组到校后已促成收取。对未到期的租户,我们一定按照协议及时收取租金,决不拖延。对已到期的房屋全部交市国资办拍租,2014年11月5日、12月19日已进行了两次拍租。因学校建设需要,腾飞楼预计2015年2月拆除,已于2014年11月17日向所有腾飞楼承租户发出《合同终止通知函》。其他未到期的房屋到期后或拆除或由市国资办拍租。

4.关于公寓出租管理脱节的问题。

自2015年1月1日起,对非本校教职工不再办理宿舍租住的相关手续。修订完善了《启东中学教职工宿舍租住协议》,租住户须填写《启东中学教职工宿舍租住申请表》,提出申请,经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凭《申请表》到总务处签订《启东中学教职工宿舍租住协议》。租住户凭《协议》到财务科缴纳相关费用,凭缴费收据到总务处领取宿舍钥匙。

二、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招待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2011-2014年度因对外交流较多、每年都有大型教科研活动导致学校行政招待费超出财政核定标准。今后一定按照“八项规定”精神从紧控制招待费用,重大活动招待费按规定另行申报。

(二)关于公务用车支出超预算的问题。

由于学科竞赛师生用车较多、车辆外借等原因,用车缺少计划性,导致出现超预算问题。为节约公务用车成本,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已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启东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将公务用车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

(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1.关于启东中学在折桂中学账上列支绩效工资以外的慰问费、津补贴的问题。

正在整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已带头清退。

2.关于启东中学校园内以个人名义领取营业执照办小卖部,在小卖部账上列支节日慰问费、补贴费等问题。

小卖部历年经营收益已于2014年12月上缴财政。现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小卖部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零利润运作。

(四)关于违规借用公务用车的问题。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了整改,所借公务用车已归还相关单位。

三、纪律执行方面

(一)关于乱招生、乱收费的问题。

1.关于违规收取择校费(借读费)问题。

今后一定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收费,不再招收借读生、插班生。

2.关于中新班学生费用的问题。

从2015年秋季开始停招中新合作班学生。对目前在校的中新班学生,严格按照上级物价部门批准的中新班学费标准收费。

3.关于接受外地借读生的问题。

今后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收费,不再招收借读生、插班生。

4.关于对“关系生”少收费或不收费的问题。

2011年,校长室研究同意少数学生家长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对学校进行实物捐赠,抵扣收费。现对捐赠的物品进行了详细登记,并且完善了学校固定资产台账。今后一定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进行招生、收费,不再招收借读生和插班生。

5.关于国际高中课程项目存在违规的问题。

如果2015年5月前不能取得该项目合作的合法办学资质,将停止该项目合作,停止2015年秋季招生。

6.关于折桂中学招生也存在不规范现象的问题。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根据启东市教育局的部署,折桂中学自2015年8月起完全独立办学。

(二)关于违反教辅资料新政策的问题。

2014年12月21日起,将严格实行江苏省教育厅“一教一辅”的教辅新政,按照启东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征订程序,坚持每门学科只征订一本教辅读物。

(三)关于发展学生党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启东中学发展党员工作条例》,今后将严格按《条例》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

四、制度落实方面

(一)关于优秀生推荐工作透明度不够的问题。

修订完善了《江苏省启东中学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方案》,以制度规范推荐程序,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党委研究会议制度,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用人、招生、财务、基建等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并严格执行。修订完善《启东中学学生党员发展条例》、《启东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启东中学校务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等,切实履行民主监督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校务公开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进行民主监督。

(三)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中新班教学成本费付给了合作方以外的单位的问题。

2004年2月签订“中新友好实验班”合作项目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后,其它项目学校在2005年12月与第三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明确了有关“中新友好实验班”合作项目中涉及全部需要在中国当地实施的劳务性及辅助性工作由第三方承担。学校因工作疏忽造成漏签。2014年12月26日与第三方补签了该协议。

2.关于联合办学管理混乱的问题。

今后学校停止所有合作办学。

3.关于财务、后勤职责不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明确财务、后勤人员的相关职责,并严格监督执行。对于未结算的长期挂账项目,近期结算清楚。近期重新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制度并将职责明确到人,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对历年来接受捐赠的物品进行统一登记入账工作。2015年暑期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

4.关于基建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对原基建维修项目在启东中学、折桂中学之间存在的往来款项,通过账目核对,催促施工单位及时按规定上报审计资料,由相关审计部门出具专业审计报告后,报送财政局结算。对从折桂中学借支的基建款,近期财务人员会同现工程管理人员完成核对工作,对已具备结算条件的近期结算。对缺少工程结算条件近期不能完成结算工作的,尽快完善有关资料,按要求完成结算。

(四)关于临时用工工资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问题。

学校已将临时工用工数量、工资及交“五金”的报告于2014年12月9日报启东市财政局审核,待审批同意后进入招标程序,确定劳务公司,进行规范管理。